1月29日,四川江油公安交警在G线查获三辆“百吨王”货车。2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一超四罚”处理意见已确定,三名司机被罚款元记6分,扣减《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15分。同时,三名承运人私挖滥采砂石约方,非企业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立案标准,北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在5日内对3人作出1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司机接受约谈处理
据介绍,1月29日凌晨6时,江油公安交警在G线含增工业园区路口,发现三辆核载31吨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严重超载超限。
经称重,三辆货车分别实载.77吨,超载%;实载吨,超载%;实载吨,超载%。
经初步查明,事发前一天晚上(1月28日),三辆货车从北川坝底乡金山村一处堆料场搭载沙石,经永安镇永通路绕道,前往德阳,行至江油含增镇时被查获。
案件发生后,绵阳市道安办督导北川、江油开展深入调查取证,严肃追究驾驶人、货运车辆、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法律责任。
目前,“一超四罚”的相关处理意见已经确定。据介绍,“一超四罚”是指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制度。
针对三名驾驶人的超载行为,交警部门分别对其依法作出罚款元、记6分的顶格处罚。而对运输车辆的处罚为,其中一辆货车在一年内有4次超载违法行为,被北川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运输。另两辆货车因属地在资阳市,绵阳市道安办已致函资阳市道安办。另外,对其中两辆货车所属的资阳市运输企业,绵阳市道安办也已致函资阳市道安办,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对涉事运输企业依法从严调查处理。另一辆货车车主毛某某,除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北川交通运输局还将对其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
而对于货运源头(承运人),经过调查,承运人姚某、左某某、蹇某某3人私挖滥采砂石约方,非企业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立案标准,北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在5日内对3人作出1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汤淞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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