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闯黄灯
抢了时间
却丢了安全!4月13日凌晨4时许,渝中区虎歇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其中一辆中型货车发生侧翻,被撞小车则被推至数十米远,所幸车内人员都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仅受轻微伤。事后,交巡警调查原因,竟是货车不顾交通信号黄灯闪烁,最后一秒加速通过所致。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询问救助伤者,确认当事人身体伤情并无大碍后,立刻在现场竖立警示标志,通知救援车辆前来拖移,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小心避让,待事故车辆撤离后,迅速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民警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廖某驾驶一中型货车从渝中区歇台子往虎头岩方向行驶,至虎歇路虎头岩转盘路口时,在信号灯变成黄灯的情况下,不仅不驻停,反而加速通行,结果径直撞上绿灯正常直行的黑色小车。
随后,货车失控发生侧翻,而被撞小车被推行了数十米远方才停下。
在监控视频中,民警还看到,货车加速抢行通过路口时,一辆出租车也险些与之相撞,因等信号灯还未起步逃过一劫。
另外货车侧翻时所幸没砸向小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事故造成两车驾驶人受轻微伤,车辆及相关随车物品受损。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时的基本常识和要求。闯黄灯和闯红灯一样危险重重,这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民警对货车驾驶人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廖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话虽简单,可保安全!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
驾驶人到达路口时,要提前减速观察路况,判断刹车距离,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切不可鲁莽抢行,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来源:平安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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