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的自身重量已经很重,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上路行驶属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加重车辆自身零部件的损耗,对其他车辆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超载货车上路等于“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黄梅交警一直严厉打击查处的重点之一。现将近期查获的超载车辆予以曝光,望广大运输企业及货运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曝光
1
所属企业:黄梅县永银混泥土有限公司
违法车辆:鄂J
违法时间:年7月6日
货车类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44.6吨,标载25吨,超载19.6吨,超限率达78%
处罚情况:记6分罚款元。
2
所属企业:黄梅县怡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车辆:鄂J
违法时间:年7月14日
货车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48吨,标载25吨,超载23吨,超限率达98%
处罚情况:记6分罚款元。
3
所属企业:黄梅县博磊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车辆:鄂J
违法时间:年7月15日
货车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30.4吨,标载25吨,超载5.4吨,超限率达22%
处罚情况:记1分罚款元
4
所属企业:李江斌
违法车辆:鄂J
违法时间:年7月21日
货车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64.8吨,标载49吨,超载15.8吨,超限率达32%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元
超载的危害
01
超载增加轮胎压力易发生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02
超载影响车辆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寿命
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黄梅交警提醒:
车辆超载不仅会对车辆本身带来影响,还会给道路交通环境带来危害,交通安全不可懈怠,安全的底线更不能超越,黄梅交警将持续对辖区国省道大货车“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保持“零容忍”,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同时也希望广大驾驶人及各货运企业、施工单位积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引起重视,从源头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审核:阮景红
校对:刘亚
编辑:凌艺嘉
来源:黄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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