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9日8时10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弓黑线由南向北行驶至黑山县南部快速干道交叉路口由南向右转弯时,与其右侧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在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发现时重型自卸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查看同方向非机动车道的通行情况,导致直行的电动车被撞倒。交警委托鉴定部门对电动车机非属性进行鉴定,结果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并没有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
来源:锦州大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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