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说过
“死亡弯月”
这个名字一听便让人不寒而栗
不是你想的那个
天上挂的弯弯的月亮
若实在要比喻
它更像是死神
手中那弯弯的索命镰刀
更是许多不幸碾压事故的代名词
“死亡弯月”是指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司机会有一个视线死角,如果此时有人、车在货车旁边,十分容易导致碾压事故。
年7月18日12时许,珠海造贝路交金鸡路的路口,一辆粤C3××10号重型厢式货车停在通往金鸡路的右转车道内,车尾倒着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座椅被撞断,前轮被压到变形,车身碎片掉了满地。
一名中年男子横躺在货车车底右后方,脑后血如泉涌,路人们纷纷拿起电话报警,拨打叫救护车。
接报后,香洲交警和急救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医生紧急采取了一系列急救措施,可男子却早已没了呼吸,医生遗憾地摇了摇头,一块白布阻隔了阴阳。
这时,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中年女子赶到交警面前,问交警:“是怎么回事?我是他老婆。”女子推着电动自行车靠边停下,余光扫见车底的白布,顿时明了,丢下车抱头痛哭起来。
司机称完全没看到人
交警立刻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地面上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车尾3米远的位置有一条近2米长的挫痕;车底中间的轴承上有蓝白相间的漆痕,车右侧轮胎也有碾压的痕迹。
种种痕迹显示,死者郑某很有可能是被右侧的车轮卷入了车底,可他怎么突然出现在车旁,又是怎么被卷入车底呢?
交警立即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0。司机的精神状态也良好,当交警问起事故怎么发生的,司机却直摇头说自己没看到人。
经调查,司机姓陈,在一家包装材料公司做专职司机。事发当天11时,陈某驾驶粤C3××10号重型自卸货车,满载着包装材料从斗门公司出发,准备到金鸡路某公司送货。
1个小时后,陈某沿着造贝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到了金鸡路口,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了。此时前方红灯,陈某所在的车道是直行右转合用车道,陈某只能等绿灯放行,前车离开才能右转。
很快信号灯转绿,陈某驾车缓缓起步进入右转渠化车道。突然,一声惨叫从货车右后侧响起,陈某感觉右侧后轮抖了一下,连忙将车刹停,下车查看情况。
陈某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撞了人!陈某愣了几秒,慌张地打通车队长电话说明情况,又赶忙报警、叫救护车,可没想到男子却当场丢了性命。
为了验证陈某的说法,民警按照沿路监控仔细搜索,其中一个方位的监控,拍下了当时碰撞的一幕。
12点10分,重型货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等待放行时,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机动车道从货车后方驶来,随后在货车右侧与其并排行驶,在快到达货车右前侧车头,想超越货车时,货车突然右转,由于转弯时货车车身中后端比前段更靠近路基(俗称内轮差),郑某恰好在这个内轮差范围内,瞬间被卷入了车底,惨剧发生!
经专业机构检测,货车当时载重KG,而车辆核载质量为KG;且车速保持在25km/h,不存在超速及超载行为。
现场取证、视频资料与司机陈述一致,交警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因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未及时发现;而郑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双方分别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死亡弯月为何屡夺人命?
年11月20日中午,佛山顺德的覃某驾驶货车沿国道往广州方向行驶。13时15分许,该车途经都宁林场路口右转弯时,误入一辆正在右转的大货车的“死亡弯月”,罗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连车带人被卷入车底,罗某的左手被货车轮胎挤压,无法动弹。
年11月26日,广西北海市一位老人遭遇“死亡弯月”事故,连人带自行车被卷入车底。幸运的是,就在货车车轮即将从老人头部碾压过去的瞬间,老人及时缩了一下脑袋,避免了头部遭受碾压,上演生还奇迹。
年12月8日,浙江的丁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右转经过一交叉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驶人黄某左腿受伤,电瓶车受损。
一般车体太长的大货车或者大客车,在右转弯过程中,车的中后段经过的位置,会比车头都更靠近转弯的圆弧中心。
03:34如果大货车右转弯,在内弯处车头刚好挨着骑车的人,此时,大车司机很难注意到内轮差范围内的行人,车走到中间一段时,中后段多半会把人蹭倒,正如事故一样。
除了“死亡弯月”
以下区域都是大型车辆的盲区
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
千万不能在这些地方停留!
“死亡弯月”如此危险
应该如何避免“死亡弯月”呢?
第一,无条件避免!
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
都要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切忌弯道超车!
不管是否处于货车盲区
大型货车在转弯没有减速的情况下
十分容易造成侧翻
此时进行超车行为是被禁止的
第三,被货车尾随时及时变道!
满载货物的货车是很容易刹车失灵的
当发现自己被货车尾随时
应尽快变道
尽量离货车远点
第四,千万不要行使于货车旁侧!
尤其是货车的右侧
这是最忌讳的行车地带
这个区域是司机盲区最大的地方
很容易忽略行人和小车的存在
最好保持1.5m-2m的安全距离
有时候真的不是货车司机不小心
而是他们真的看不见你的存在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事故
大家还是要从自己出发
打起十二分精神
一定保证行车规范
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来源
珠海交警、公安主持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浙江交警、深圳交警、广东公共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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