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勤出动、严整治、强管理、重教育、消隐患”深入路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并对超期未年审车辆进行排查,对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在排查过程中,盘州市柏果镇被拉村村民周某某提供的贵B**号中型自卸货车因发生交通事故,修复卖出又怕新车主不去年审,过户自己在经济上又不划算,故贵B**号中型自卸货车车主周某某,请求盘州市公安局柏果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督解体该中型自卸货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年11月1日,盘州市公安局柏果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对贵B**号中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该中型自卸货车检验有效期年02月29日,保险终止日期年2月25日,车架号与登记证书、行驶证上信息一致,经车主周某某请求盘州市公安局柏果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监督解体,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解体贵B**号中型自卸货车,不让该车流出市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盘州交警提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存在性能状况差,安全隐患大;尾气排放超标等诸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车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