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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重大车祸案宣判大货车连撞六车又冲进

来源:货车 时间: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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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甘肃岷县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轰动一时的“10.5”重大交通事故案。肇事司机常某清将受到严惩。

常某清,年出生。年10月5日5时45分许,常某清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岷县禾驮乡义仁沟河道拉载砂石料沿国道线由东向西往岷县西江镇洮源砂场方向行驶,行至岷县茶埠镇阳坡村路段处时,车辆失控后与停放在公路南侧的轻型栏板货车、两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撞。

车辆继续前行,冲进丁字路口处的农贸市场,连续撞击临时务工、候工、用工及候车人员。此后,车辆继续向前行驶,与在国道行驶的甘J8***3号轻型栏板货车及停放在公路西侧的甘JQ***8号小型普通客车、甘JN***7号小型面包车碰撞。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6辆车受损,17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司法鉴定,宋某某、安某甲、方某某、杨某某、张某某、浦某某均符合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曾某某、王某甲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李某甲、安某乙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包某甲等10人轻伤,车某某等3人轻微伤;经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常长清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其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发生前制动系统安全技术状况不正常。

检方认为,常某清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制动系统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变外形且严重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10人,轻微伤3人,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已经在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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