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房产南京站
9月30日,南京交警发布《关于优化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的规定放开了“皮卡”在全市范围行驶的限制,该规定从10月5日起实行。
不是所有“皮卡”都可以畅行
此次通告中的“皮卡”,指的是行驶证登记车辆类别名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其他类型的不适用。所谓“皮卡”,其车辆参数要符合(GA-)《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要求,也就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mm、货厢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kg的载货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参数的车辆才能注册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即使有一项不满足,就算外观看着像皮卡,也只能注册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而此类车型不在本次“解禁”范围内。所以请相关车主赶紧把行驶证拿出来看一看,车型是不是“轻型多用途货车”,以免闯入禁区被交警处罚。
特殊情况需申办档案更正
目前,南京注册登记的轻型多用途货车有余辆,但在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年3月1日,国内的车辆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整,满足上述标准的皮卡在行驶证上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而在3月1日前登记的都为轻型栏板货车。因此,这类车主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类型档案更正。
具体办理地点为南京车管所(玄武大道)、车管所板桥分部(凤集大道),原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符合GA规范的)的车主应将车辆开至车管所进行现场查验机动车,并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带好身份证,单位车辆带好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单位车辆还需带好盖好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至上述地点办理。经过车辆查验,确认符合轻型多用途货车标准的,将换发行驶证并对机动车证书重新签注。
“解禁”入城需注意安全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办理上牌、年检等业务时,不再参照栏板货车的管理要求,后方不需要贴反光膜、车门喷涂字样。除此之外,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10年以内车辆一年一检,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而且根据本次通告要求,南京长江大桥(仅限南京市号牌通行)、八卦洲长江大桥、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上坝夹江大桥等过江通道均全天允许轻型多用途货车(含非南京市籍)通行,但快速内环高架、隧道全天禁止通行。
南京交警提醒,轻型多用途货车虽然机动性普遍优于其他蓝牌货车,但和一般家用车相比依然存在整体质量大、转弯半径大、车身长度长以及侧后方视野受限等特点,在平均路幅相对较窄、非机动车更为密集的主城区通行时,务必要更加注重安全驾驶、主动防范交通事故,做到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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