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网6月22日讯(记者梅建明通讯员江公宣)前不久,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诚信大道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赶至现场时,报警人樊某告诉民警,他逆行跟对面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车主王某因受伤严重,医院治疗。然而,医院了解到王某左臂受伤、左手肘部及腕部多发骨折伴脱位,受伤变形严重,且人已陷入昏迷之中。“两辆电动自行车只是发生碰擦事故,为什么王某的手臂会伤得这么重呢?民警凭着多年的事故处理经验和职业敏感性,觉得王某的伤情很可疑,极有可能是二次事故造成。随即,民警就此展开调查。据当事人樊某表示,案发时旁边有一辆货车经过,但他没有注意到货车是否碾压到王某的手臂。由于事发路段地铁施工,道路监控无法查看,再加上王某连续昏迷了5天,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然而,待王某苏醒后,他也称自己倒地时确有一辆货车经过,只有感觉有一阵刺痛,自己受伤昏迷后就不知道了。民警又多次到现场调查,最终在距离事故现场几百米处一工地门前的监控视频中,发现视频画面左上角约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地方正好拍到了案发经过。将视频放大仔细查看,民警发现事发当时一辆大型箱式货车路过,正在路过王某倒下的地方。民警初步判断,该货车极有可能在王某倒地时,车轮压到了王某的手臂。由于监控拍到的面积很小,根本看不到货车车牌,民警经过反复比对,发现疑似肇事货车的车厢左侧面有一块污渍。凭着仅有的线索,民警又对案发周边的道路监控进行了调取排查,锁定了事发当时途径事发地点的厢式货车,并找到该厢式货车所属单位。民警对车辆GPS进行核实,最终确认了事发当时途径事发现场的厢式货车及驾驶员马某。经了解,当两电动车相撞王某倒地的瞬间,正好马某驾驶大型箱式货车途径事发现场,货车的右侧车轮压到了王某的手臂。马某表示,当时确实感觉车辆颠了一下,当时以为只是正常的颠簸,也未能及时发现右侧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事故并且有人倒地,根本不知道货车压到了人。由于王某伤情严重,目前治疗费用已高达28万余元。经警方认定,该起事故樊某因逆向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马某因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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