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3时45分,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唐津大队交警在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开展行动时,拦检一辆号牌为津C27QXX的大货车时,发现这辆看上去普通的大货车其实并不“普通”,根据该车行驶证登记信息限时,其为危险品运输车辆,但却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的违法驾驶人承认,他故意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警示标志摘除,目的是为了减小交警对该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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