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获悉,洛阳市政府近日印发《洛阳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该《实施方案》提出十个方面49项措施,以下为部分内容——
以更大力度落实财政政策
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做好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省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级以上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企业。
健全资金监控体系,加强资金下达、支付、发放情况监控,确保资金拨付及时、渠道顺畅、惠企利民。
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
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6月底前新增专项债券全部发行完毕,8月底前力争基本使用完毕。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抓住政府专项债加快拨付进度和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的契机,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与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积极推动我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确保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批量担保业务支持范围,引导我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确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对我市业务支持政策全部运用到位,尽早落地见效。
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建立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万元以下、费率不超过2%的小微企业、“三农”、“双创”及重点扶持产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0%风险补偿,费率最高补足至2%。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通过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年下半年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年4月至年3月,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其他稳岗返还申领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年12月31日。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过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更大力度落实金融政策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年年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用足用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
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
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转嫁、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高于年。
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鼓励银行业机构根据小微企业所在行业资金需求特点,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支持。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鼓励银行对十大重点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FTP利率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力争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年有所下降。
引导大型银行继续发挥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鼓励农村中小银行加大信贷利率压降幅度。
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低水平上保持稳定。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实施企业上市提质倍增计划,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落实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政策。
支持洛阳优质企业在北交所和“新三板”“四板”上市或挂牌,帮助企业对接不同层次资本市场。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实施再融资,提升资本运作水平。
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等债务融资,通过并购重组盘活存量、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将更多企业纳入我市股权投资需求库,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加深与域内外高水平投资机构合作,定期推介优质项目,组织常态化路演。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引导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投贷联动、收费权质押、使用权质押贷款等模式,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的融资服务力度,提供长期、低利率的贷款支持。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供给,合理安排授信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风口”产业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对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市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万元。
提高还贷周转金使用效率。
开通还贷周转金网上办理,企业还贷周转金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最长使用不超过30日,每笔最高不超过万元。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以更大力度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快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建设进度,年10月底前具备试通水条件。
加快前坪水库灌区进度,做好故县水库灌区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开工建设5座中小型水库,完成4条中小河流治理和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快速拉升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加快推进新安至伊川、渑淅高速渑池至洛宁段等6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公里,加快实施小浪底港航工程。
扎实推进机场改扩建,12月底前开工建设洛阳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成新航站楼和“集疏运”系统设计立项。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户,6月底前开工不少于50%,10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完工不少于70%。
保持工业投资强劲增长势头
尽快落地央地、省市对接的重大项目,跟踪落实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意向。制定新能源电池、电子化工材料、高端轴承等产业招商指南,实施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和基金招商,压实县区招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市3个招商联络处和9个驻点招商组“先锋队”作用,确保全年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80个。
健全在谈项目工作机制,通过实施领导分包、走访调研等形式,务实推动总投资额.8亿元的90个十大重点产业招商在谈项目早日实现签约落地。
落实“三大改造”各项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提高改造投资积极性,确保全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速达到23%以上。
对经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万元。
以更大力度促进消费强劲回补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引导银行业机构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的行业,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还款压力。
组织开展“寻味古都约惠当‘夏’”促消费活动,7月底前策划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50场以上。
抢抓夏季旅游旺季,提高市域内近郊游、乡村游、民宿游等市场活跃度,助力景区及其他文旅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文旅市场复苏。
深化同金融机构的专项合作,对年票景区二次消费发放专项消费券,开展“红火计划”,对景区、星级饭店、文旅消费街区内商户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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