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来(返)江门的货车司机的疫情防控,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将有关工作指引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后作业。所有货车司机在抵达江门前需提前24小时与生产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等(以下统称为货主单位)对接。货主单位负责将货车司机预计到达的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车牌号、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向所在地的镇(街)报备。
二、主动配合查验。所有货车司机要主动配合各公路健康服务站的防疫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等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要闭环开展诊疗排查。辖区各公路健康服务站落实对来、返江门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等工作;相关司乘人员如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安排就地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期间非必要不下车),完成检测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货主单位所属镇(街)后,方可放行。
三、严格进场管控。所有货车司机来(返)江门进入货主单位作业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带星的货车司机,必须就地进行1次核酸和抗原检测,在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前,实行闭环管理,司机非必要不下车,由专人负责为司乘人员提供送餐和引导如厕等服务);司机休息、用餐和厕所等场所要做好日常消杀工作。货车司乘人员进入江门辖区后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不得乘坐公交车、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餐。
四、严格作业场所防范。原则上一个园区(站场)只保留一进一出车行通道。所有入口处应严格落实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来(返)人员进行测温、扫场所码、健康码、查阅行程卡,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同时要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货车作业期间实施专人现场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属地镇(街)三人小组进行处置。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场地、设备、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杀。
五、严格工作人员防疫。货主单位要加强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作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对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台账,实行名单管理,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和货车司机台账,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园区搬运工、废品垃圾回收清运人员等可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及货物有接触的人员全部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落实2天1检。
六、严格涉疫地区货车装卸作业管理。涉疫地区司机及司乘人员行程卡有带“*”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来江门的货运车辆进入货主单位后要停放在指定区域,货主单位要对车辆和货物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和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货主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司机如需留宿的,由所属镇(街)统一安排住宿,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7天3检”进行核酸检测。
七、严格压实四方责任。货主单位要履行对来(返)江货车司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要告知货车司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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