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货车 >> 货车价格 >> 正文 >> 正文

云南这车,严查澎湃在线

来源:货车 时间:2023/2/20
白癜风的危害 http://m.39.net/pf/a_4359087.html
                            

▽以下是正文

9月28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云南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年7月至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重点检查5类货车。

图源:视觉中国

整治手段

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

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取缔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

图源:视觉中国

重点检查范围

排查整治货车生产改装企业

检查年以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比对零部件采购记录和车辆合格证上传数据,严厉查处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

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检查企业生产订单、生产销售合同、关键零部件采购等记录。

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

与辖区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改装法律责任,严禁非法生产不符合标准车辆,严禁为车辆非法改装提供便利,严禁参与、协助非法改装。

对发现不严格执行标准、不严格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生产改装企业,按程序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或者撤销《公告》,并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或者倒卖合格证的生产、改装企业,按程序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

排查整治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

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维修企业进行摸排检查。突击抽查维修企业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

对发现采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要重点予以调查,深入追查已维修车辆实际状况,采集固定违法改装的证据,严格依法查处。

严禁货运企业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要立即整改、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

对发现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排查整治货车登记检验

各州(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货车注册登记和定期安全检验情况集中排查。

严格检验机构检查。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对涉嫌“大吨小标”等严重违规嫌疑的车辆,要组织重新称重检测,核查整改违规检验问题。

严格新车登记检查。组织对办理货车登记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5类重点货车注册登记档案,核查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对在登记、检验环节发现的涉及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的问题,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及时固定证据,启动深度调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做好违规货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工作。

对发现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或者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办理注册登记时货车存在非法生产、改装的,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对在用货车存在非法改装的,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排查整治非法改装“黑窝点”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开展全面摸排整治。

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排查,结合举报线索,深入摸排本地区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开展整治。

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企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从严查处。

倒查非法改装货车典型事故

对非法改装货车引发的典型事故,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从源头对非法改装货车登记、检测、改装、使用、路检路查等环节开展倒查,查清货车非法改装、违规检验、违法超载源头。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云南省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

举报电话

-

-

-

(注:以上电话正常办公时间开通)

互联网举报邮箱

ygxzb

.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3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