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6日,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侦破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抓获因公司把关不严导致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嫌疑人何某(男,现年27岁),并予行政拘留。
“您好,我的车停在某某小区附近被剐蹭了,肇事者跑了,请帮我查明情况!”3月13日,京山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出警。
经现场查看,在新市街道某小区路段,一辆鄂HK9Y**号小型普通客车停在路边,左侧有明显的刮擦痕迹,没有人员受伤,肇事车已离开现场。
民警们随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监控等多方工作,终于找到肇事车为鄂A1T9**号轻型厢式货车,警方立即联系车主单位,查找到了驾驶人何某,何某对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调查,何某为京山某物流园用工单位新招聘的员工,其于3月11日经网上应聘后进入该公司,公司负责人询问得知何某会开车,在没有到交管部门查询其持证情况下,就安排何某担任运输车司机。
当日,何某跟车学习一天,3月12日,何某便独自上车为公司运送货物,3月13日中午,何某架车发生交通事故。何某明知自己属无证驾驶,又感觉刮擦对方车不是很严重,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逃逸。
办案民警针对违法嫌疑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交通法规,对违法嫌疑人何某执行行政拘留,予以羁押。
因聘用货车驾驶员的某物流园用工单位对职工把关不严,民警深入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要求货运单位加强驾驶人资格背景审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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