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1月28日,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蜀山大队接到市民来电投诉,反映在合肥市蜀山区港汇广场附近有“黑头车”从事危险品运输,非常不安全,希望尽快查处。接电后,蜀山大队高度重视,当即派出执法人员冒雨驱车前往。
在港汇广场,一辆满载液化气钢瓶的箱式小货车停放在广场中央,车旁零散放着两个液化气钢瓶,周围车辆、人员密集。见此情况,赶到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会同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对涉事车辆驾驶员刘某某进行询问调查,得知该车共载有大小容量液化气钢瓶66个,其中一部分刚从市液化气中心站装好气,准备送到广场周围饭店、大排档等餐饮门店,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没有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刘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现场也没提供其他有效证件,属于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厢式小货车予以暂扣,将作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联系了相关合法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将该车内66个液化气钢瓶全部做了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据蜀山大队负责人陈浩介绍,下一步,蜀山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倒装瓶装液化气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燃气行业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郭本田大皖新闻记者刘旸
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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