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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货车司机却背上15万元车贷有解了

来源:货车 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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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张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首页部分截图。

应聘货车司机,说好工资趟结,月薪过万,结果却背上15万元车贷。4月10日,华龙网刊发《应聘货车司机却背上15万元车贷,是“以租代购”还是套路贷?——“汽车融资租赁”陷阱调查》,对市民张先生的遭遇进行了报道。今(11)日,张先生告诉华龙网记者,已与公司达成退车协议。多方涉事公司对事件进行了回应,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张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车辆挂靠协议首页部分截图。

啦一啦:系员工利用公司资源办理业务,已开除并报案

4月10日中午,重庆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啦一啦公司)业务经理张帝一行人来到华龙网。张帝称,此事系啦一啦公司尹姓员工利用公司资源找第三方公司办理的业务,“这台车从业务上说确实是我们盖的章,但实际操作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不知情”。事件发生后,啦一啦公司已于3月24日前后将该员工开除处理,并对该员工的行为报案。

在与华龙网记者沟通过程中,张帝等人也确认,重庆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鲁班网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班公司)是关联公司,啦一啦公司监事白明亮,同时也是鲁班公司的法人代表,“这个是没错的”。

重庆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招聘截图。

当晚,啦一啦公司、鲁班公司与司机张先生在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就退车一事分别达成买断协议,3天内办理结清。

货拉拉:与啦一啦无合作关系,将对合作商加强管理

华龙网报道后,货拉拉对此事给出回应。

货拉拉表示,经核实,啦一啦公司属鲁班公司的车辆挂靠公司,与货拉拉无合作关系。鲁班公司是货拉拉合作伙伴,但存在管理不严问题,货拉拉将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商的管理。

重庆啦一啦物流有限公司的室内环境。

啦一啦公司存在冒用名义招聘货运司机并承诺收益,和违规使用货拉拉LOGO等物料的违法行为。货拉拉已敦促其下架不实招聘信息。货拉拉保留追究啦一啦名誉侵权等法律责任的权力。

货拉拉与鲁班公司积极协商沟通,为司机争取其满意的解决方案,鲁班公司承诺将买断此车。

货拉拉司机版APP界面。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11日上午,华龙网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该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对啦一啦公司进行调查。

张先生告诉华龙网记者,他与啦一啦公司和鲁班公司已达成退车协议。

律师:“以租代购”风险大,劳动者需多方留意

据媒体报道,近来,成都、重庆、贵阳等地都出现了以招聘骑手、招聘货车司机为名,实则是“以租代购”方式高价销售汽车的陷阱。有应聘者签订“以租代购”的合同后,不仅钱没挣到,一旦还款逾期,还欠下高额利息,甚至有应聘者因此被告上法庭。

华龙网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到,年以来,以“以租代购”为关键词的裁判文书共篇,以“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为关键词的裁判文书篇。

媒体报道中,包括深圳、佛山、福州等多个地区的消委会、法院等对“以租代购”的形式购车发布了提醒。

裁判文书网显示年以来“以租代购”裁判文书情况。

据了解,“以租代购”汽车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消费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商家以低首付购车进行广告宣传,消费者付款并签合同后,才发现是以租代购,要租赁一定时间后,才可将汽车过户到消费者名下。同时,合同中可能附加隐形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消费陷阱,消费纠纷也随即产生。

对于“以租代购”的潜在风险,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远建表示,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作为承租人,在承租期没有届满之前,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承租人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这类合同由于合同期长,出租人、承租人、车辆三者都存在变数,风险概率较大。期间,如果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跑路,或者出现其他债权人查封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等情况,作为租赁物的车辆也有可能被查封,承租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

重庆坤源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璇建议求职者,在面对此类的岗位招聘时,最好注意一下招聘方是否具有真实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图。其次,劳动者最好不要随意与招聘方签订与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无关的合同或者协议。最后,建议应聘之前,进入相关的司法网站,查询一下招聘方以往是否涉及相应司法案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黄宇姜念月余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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