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临海驶往椒江方向,行驶至省道临海市涌泉镇后泾村桥头路段,在斑马线处礼让行人后起步行驶,与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的由何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查看现场监控,交警发现何某某是在重型货车的驾驶盲区内行驶,被货车压在车头滑行,幸亏驾驶员警觉,发现异样,马上停车检查,在众多路人的帮助下,电动车驾驶人何某某才得以脱险。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警方提醒
斑马线是保障行人的优先通过权
但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时
也应下车推行
监制丨冯常华
主编丨金华辉
编辑丨卢冰冰
图文丨金林伟陈俊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