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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深度解析江苏无锡致36死特大交通事

来源:货车 时间:2023/5/11

9月29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知,要求纵深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值得一提的是,这份通知披露了官方总结的行业内部及行业监管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短板。全文如下:

9月25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了“深刻汲取‘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决有力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小明副部长作专题讲话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专项行动的既定工作推进部署,现对做好我省年秋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迅速传达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有力抓安全、保底线

会议指出,年9月28日,河南籍非法营运大客车,从浙江绍兴柯桥区驶往安徽阜阳临泉县,行驶至长深高速江苏无锡段时,车辆左前轮爆胎,失控越过中央隔离护栏后,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碰撞,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河南国立旅游汽车客运公司法人王国利、肇事客车实际车主谢勇以及国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为大客车接送旅客的私家车主、二手车交易人员等14名企业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翟政、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光善、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飞等45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柯桥区政府、绍兴市交通运输局,阜阳市临泉县政府、阜阳市交通运输局等15个单位被要求作出深刻检查。该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深刻,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和短板。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会再来。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也能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什么都可以豁得出来”的精神,清醒认识全心全意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道路运输行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对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系统研判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新变化,抓准主要矛盾,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对症施策,精准治理,用拼劲、狠劲、韧劲去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去筑牢织密安全生产的防火墙和隔离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舒心、更放心。

二、高度重视,清醒认识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与主要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非法违法营运、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严重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对问题隐患整治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成了一句口号,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等问题和不足。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治理方式转变不到位。“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后,部分地区行业治理理念转变不到位,治理方式不适应当前管理需求,还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依靠行政许可开展安全监管,重许可、轻过程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管理。还存在惰性思想,“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管理格局。还存在畏难思想,没有及时研判分析打击非法营运面临的新形势,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遇到棘手问题,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往往绕着跑、躲着走,不敢动真碰硬,责任担当不够。

二是区域联动执法不到位。道路运输是个开放性极高的市场,跨区域联动执法至关重要。但在现实工作中,许多跨省运行、异地运营的车辆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虽然建立了协查通报制度,但跟踪处理不及时、不严格,甚至有些地区根本没有对通报情况采取处理措施,为异地非法经营提供了生存土壤。如“9·28”事故涉及四省份,车辆注册地为河南,长期在浙江、安徽两地非法组客运营,运行线路途径江苏,由于四省份没有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肇事客车及所属企业才能够长期非法经营,不仅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和多个环节,跨部门协同监管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但在具体工作中,特别是面对非法营运这一问题,各部门对非法营运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往往“自扫门前雪”,甚至推诿扯皮,源头监管不作为、慢作为,过程监管不担当、搞敷衍,难以形成闭环管理工作合力。如对“9·28”肇事企业和车辆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信息来回抄告,有些部门对抄告内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甚至无动于衷,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部门间协同联动“挂空挡”,非法营运脱管、失管现象严重。

四是科技手段应用不到位。信息化手段是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支撑。信息化手段跟不上、用不好,打击非法营运就无从下手,无所适从。如“9·28”事故就暴露出交通运输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仍存在很多壁垒,对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不筛选、不甄别,不主动作为打击非法营运,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治理往往很被动。

(二)客运行业问题依旧

一是非法组客点仍然大量存在。汝州、苏州等地很多公司打着“劳务输出”的幌子,长期为非法违法营运客车组客,有些高速公路收费站对非法违法营运客车在出入口附近揽客行为熟视无睹,甚至为其提供便利。

二是对省际包车缺乏有效监管。部分省际客运包车办理包车牌后,长期异地从事定线客运经营业务,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信息与实际运行状态严重不符。

三是恶意逃避监管。通过比对高速公路ETC通行记录和联网联控系统数据发现,多辆客车故意关闭动态监控终端或屏蔽监控信号,车辆行驶轨迹完整率不高,存在恶意逃避监管的情况。

四是运输安全隐患突出。客车长时间、长距离、异地运行,车辆安全例检、维护保养无法正常开展,技术状况堪忧;驾驶员在天黑路滑的情况下仍高速行驶,连续作业存在严重疲劳驾驶隐患。

五是客运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客车沿途揽客、倒客现象普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乘车环境脏乱差。安徽滁州、江苏龙池服务区仍然存在客车司机勾结饭店宰客行为,强制旅客消费,严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

以上通报的问题虽然主要发生在兄弟省市区,但实际都是行业通病与顽症痼疾,根据今年货运乱象整治以及道路运输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等发现的情况,我省部分地区、单位亦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尤其部分基层管理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疲于应付,缺乏系统性思考和施策,甚至“不愿管、不会管”;部分企业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依然落在纸上、挂在墙上,事中未能及时处置,事后没有形成闭环。

三、克服松懈,全力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全球疫情仍在肆虐,“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复杂、压力仍然很大。各地必须毫不放松、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据有关专家预测,秋冬季节是防止疫情反弹的重点时段,同时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是保障全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还要全力以赴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抓细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一)突出一个“严”字,抓住关键少数与关键环节

一是全面推进落实安全考核制度。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执行者和操作者。这两类人员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各地要根据《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粤交运函〔〕号文件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合理制定考核计划,积极有序推进考核工作。要引导企业加强培训教育,依托“粤考运安”等宣教平台开展专项学习与模拟练习,切实提高两类关键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省厅将加强与省人社部门的协调,指导“粤考运安”平台加快制定我省两类关键人员的省级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相关功能实现与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共享,于年12月起,对暂未通过国家安全考核的两类关键人员,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组织开办省级培训专班,提供免费培训,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省级证书,建立“国家考核为主、省级培训为辅”的两类关键人员双层培训考核体系,为我省两类关键人员满足《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科学规范评价与检查考核依据。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道路客运动态监管。第一要抓好事前“严管”。按照新《客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管控,加强风险评估,发现存在事故风险隐患的,要及时纠正解决。长途客运班线风险评估工作,由作出许可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含但不局限以下内容:接驳运输方案;车辆安全技术、驾驶人员配备、运营线路选择及安全监管方案;近3年的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情况;应急保障预案。对于风险评估未通过且线路经营期限届满的,原则上不再延续。第二要抓好事中“严查”。积极应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手段,加强运输过程监管。要充分发挥省级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及时向部省共享省际包车客运备案信息,结合重点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科学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坚决避免旅游包车长时间在异地“巡游式”“放羊式”经营。厅执法部门会同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尽快组织开展线上专题培训,指导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通过扫描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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