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西部五省(区)和兵团交警总队货车联合整治行动,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整治力度,坚决做到严查、严管、严惩,有力打击和震慑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案例一
5月16日17时20分许,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果洛州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在某工地查扣一辆悬挂青A5****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该号牌实际对应一辆金杯重型普通客车)。经核查确认,青A5****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涉嫌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
5月16日下午18时15分许,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悬挂皖KA****号牌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号牌存在异常,经核查确认该车辆号牌系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该号牌对应的是一辆红色东风天龙牌半挂牵引货车)且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三
5月16日,11时25分许,海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预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赣A31***在国道线公里米共和方向行驶涉嫌疲劳驾驶,请拦截。共和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上路进行引导停车,并成功拦下该车,查看了驾驶人相关证件。经核查该车处于疲劳驾驶车辆的状态。随后,根据相关法律给予驾驶人马某某相关处罚,并让驾驶人停靠在幸福滩检查点休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七款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青海交警提醒:
套牌假牌车辆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套牌、假牌、遮挡号牌、涂改号牌、变造号牌者的目的就是逃避违法违规制约,出现交通事故时有逃逸的有利条件,这类车往往在公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给受害人造成损失。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使用假牌、套牌车辆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平安有序!希望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抵制套牌、假牌,共建良好出行环境。
疲劳驾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驾驶人处于疲劳状态下,注意力和判断力会明显下降,甚至出现瞌睡乃至睡着的情况,一旦车辆失控,后果不堪设想。驾车出行,切记保证充分休息,途中合理安排驾驶节奏,适时进服务区休息调整!
来源
青海交警
原标题:《青海交警在行动
精准查处三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3759.html